第一百七十四章 (第2/2页)
直音,那是一种沉沉的底调的粗音,响起来嗡嗡地震动着,给人一种压抑感,陈凌父亲故去之时,对此印象极为深刻。
这是一种能放大人内心悲伤情绪的曲调,极有感染力。
“我去那边了,你们早点休息吧,有事情就过来喊,一直有人的。”
“知道了哥,你去忙吧。”
喇叭匠的年轻小子笑着点头,把陈凌送了出来。
秋冬山上黑的早。
一过六点天色就开始变暗,这时早已乌漆嘛黑的了。
老屋这边也吃完饭了,陈泽几个在门外放起炮来,这是通知人赶紧过来集合,要披麻戴孝去村外压纸了。
他们今天守在家里比陈凌要累得多。
但是年轻的小子,这种场合就是干杂活的。
谁也躲不过去。
“水娃,水娃,画师没找上哩,明天跟着你达出村去问问吧。”
“知道了。”
画师是画棺的,不咋好找。
跟扎纸匠一样,干这种活的吃手艺,能做的人不多。
他们村扎纸匠倒是有,但画师却是找不出来一个。
就属送魂的多,这个是最常见的,每个村都有,陈王庄好几个。
以老光棍、老鳏夫居多。
“富贵,今天已经看好入土的日子了,明天夜里三点你跟大志他们去打墓。”
“好。”
“宝梁,明天跟着你国兴哥和国旺哥去制碑。”
“宝仓,你们几个今天夜里陪着守灵。”
“……”
压完纸回来,陈三桂又开始派起任务。
由于四奶奶是当天夜里过了子时走的,第三天才能入殓,所以这次停灵要五天。
时间长,里里外外的事情也比较多,要事先安排好才能不乱套。
次日早晨,没陈凌家什么事情。
他们小两口也没在那边吃饭,转了一圈,就回家自己做饭吃。
早饭过后,就和小媳妇两个人一块赶着牛车下地收菜。
在打霜之前的时候。
短短十几天,那菜地就一天一个模样。
大白菜像吹了气的皮球,蹭蹭的直往上窜,有的—棵菜竟有三五斤重。
到打霜之后,过了不少日子,菜不咋长了,口感也变的足够好了。
也时候该去把菜收回家了。
经过风霜后的白菜,样子并不怎么精致好看。
深绿色宽厚肥大的叶子已经发皱,嫩黄的菜心,最外边的菜叶打着卷,黄焦焦的,纹路粗糙,还有些虫咬的小洞。
但就是这样的大白菜,吃着才最有滋味。
一棵紧紧挨着一棵,团团簇拥抱在一起。
阳光下微微闪亮的是未曾消散的露珠。
随着两人走进菜地,缓缓摇落,掉进泥土之中。
开始干活了。
把白菜一棵棵放倒,剔去菜根、黄叶,堆码在牛车上。
不必堆的太满,差不多就可。
一车车拉回家放入菜窖之中,存储起来。
当然了,今年白菜多,是不需要全部存起来的。
剩下的也要腌两大缸菜。
腌菜防春荒是传统,村里每家这时候都会腌菜,许多人家能吃到来年夏天。
不过刚从地里收回来的白菜,是不急着去腌制的。
要晾晒个两三天之后再腌。味道会更好。
于是两人把白菜入窖的入窖,晾晒的晾晒。
而后洗干净手,准备做酸奶。
家里产的羊奶每天喝不完。
做点酸奶,再简单做点奶酪等甜品啥的,也是挺好的。
不仅保存时间稍微长些,也换换口味。
正好前几天梁红玉一家子来的时候就给带了些酸奶。
是那种大肚子瓷瓶的老式酸奶,蜡封口,套着黄皮筋,量极其足。
有这些酸奶以做引子,也不用买啥发酵剂了。
羊奶煮熟后,搅拌搅拌,加进去些就行,简单的很。
不然要在本地找酸奶的发酵剂可不容易。
陈凌本来是买了些米酒。
想用米酒做引子。
不过这样的做出来的有股子酒味。
媳妇和小姨子都不咋愿意喝。
就备着做点自己喝好了。
挤出来的羊奶煮开,放置到微热。
趁这个时间,去把盛装奶的罐头瓶开水烫一遍杀菌。
由于秋冬白天山上气温变化大。
为了有温度保证发酵,就把灶台烧热,锅里烧上水。
等羊奶凉下来,加入酸奶、米酒充分搅拌之后,便全部密封好,放到灶台上,以这种温度去发酵就行。
差不多等到晚上就能喝了。
一切做好后。
陈凌就搬起院里大盆的水去外面倒掉。
灶台锅里的水,中间能添也能去,温度够就行。
正好今天媳妇要洗衣裳,也不会浪费。
“滴滴。”
陈凌刚把水倒掉,准备要去放放羊,一辆皮卡汽车就鸣着喇叭开了过来。
瞄了车牌号。
陈凌笑了,便把大盆放在门口,走上前去。
来的是赵大海,这次不是他自己,还带了婆娘跟女儿。
“上个月就知道弟妹有了娃娃的事,早就要过来的,我姐催,聚胜也打电话催,搞的你们乡里的电话号我都快背过了。”
“谁知道屁事一堆,一个接一个的,给我绊住了死活来不成……”
赵大海哭丧着脸叹气。
“哈哈,你忙你的,忙完了再来嘛。”
陈凌笑着,对旁边抱着孩子的女子笑道:“嫂子第一次过来,快别在外面站着了,赶紧进家。”
赵大海的媳妇是个不足一米六的娇小女子,身材瘦削纤细,抱着一个比大头差不多大的女娃娃,母女都很腼腆,提着礼品,微红着脸和陈凌打过招呼,就跟着进了家。
“这是大海哥家的嫂子吧,快来快来,进屋坐。”
王素素在屋里拆好床单被套,拿出来要洗,正好看到陈凌带着人进了院子,就把手里的东西放下,忙迎过来。
进屋闲聊片刻,互相认识之后,赵大海坐不住了。
“你和弟妹在家吧,我跟富贵出去转转。”
赵大海冲他媳妇说了句,然后拉着陈凌到外面,走到车旁,挤眉弄眼的嘿嘿笑:“给你看样好东西。”
陈凌以为他又带了啥,结果打开车门,窜下来一条狗。
是条草灰色的细狗,脖子上挂着精致的皮套。
看看赵大海,再瞧瞧陈凌,便背着耳朵,缓缓摇起尾巴。
“好家伙,你高低是把狗带来了啊。”
陈凌来回瞧了瞧,“把它放开,让它先拉拉屎,撒撒尿去吧,瞧它腿颤的,憋了一路了。”
“哦,对对对。”
赵大海急忙把狗带到旁边去,片刻后回来,对陈凌道:“你家狗呢,咋没看到,快喊上,咱们一块练练腿去啊。”
这胖子老早就吆喝着要带狗过来撵山的,一直没机会。
“在狗窝里睡大觉呢,这两天没怎么让它们出去跑。”
说着,就把两只狗喊了出来。
见到两只狗跑出来,赵大海带来的狗还没咋样,赵大海自己就先大叫起来:“哎哟我滴娘,黑娃啊,你这是咋了?”
只见黑娃身上,原本缎子般乌黑发亮的毛发,就跟被那只狗啃了似的,坑坑洼洼,好一块秃一块的,很是凄惨。
但黑娃却浑不在意的样子,依旧跟以前一样,挺胸抬头,龙行虎步的,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。
这时,就翘着尾巴上前去闻赵大海身旁这条细狗的屁股。
结果把那细狗吓得哼哼唧唧的匍匐在地上,小心翼翼的翻起了肚皮,满眼讨好的伸出舌头去舔黑娃。
结果把小金惹急了,炸着毛发呜呜低吼,细狗顿时被吓得不知所措,看看这个,再看看那个,无辜的不行。
“能咋?挨打了呗。”
陈凌踢了黑娃一脚,把它们两个喊过来,笑呵呵的道。
“挨打?不能吧,我都听聚胜说了,黑娃老凶了,敢跟狼正面干仗,一口就咬死一只狼。”
赵大海满脸不敢相信:“再说还有小金哩,有谁敢惹它们俩。”
“咋没有,兔子急了还咬人呢,我这就带你去瞧瞧。”